轉知:新竹縣政府來函自109年6月15日起恢復全面開放-請依防疫及學校規定入校
中華民國109年6月12日府教國字第1093714881號
主旨:隨著新冠肺炎疫情趨緩,本縣縣立各級學校校園自109年6月15日起恢復全面開放,請各校配合辦理並將開放時間公告於學校網頁及校門口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本府109年5月25日府教國字第1093714292號函(諒達)。
二、本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自109年3月20日起暫停校園開放,隨著國內已超過55天無本土性確診案例,暫無社區傳播疑慮,第一階段自109年6月1日起假日開放校園戶外操場供民眾運動。
三、第二階段自109年6月15日起,校園恢復全面正常開放,請各校定期加強校園環境清潔及消毒,並提醒入校運動民眾應留意社交距離,落實個人自主健康管理;各校校園場館開放對外租借,借用單位應依據指揮中心公布「COVID-19疫情期間民眾假期生活防疫指引」規定,擬訂定相關防疫計畫,並由各校審酌評估。
1.因應防疫上班上課期間仍實名登記並量測體溫後入校.
2.需借用場地者請依規申請.
3.學校下班後及假日,請依開放時間自行入校,敬請做好個人防疫及衛生,並愛惜學校公物.
主旨:隨著新冠肺炎疫情趨緩,本縣縣立各級學校校園自109年6月15日起恢復全面開放,請各校配合辦理並將開放時間公告於學校網頁及校門口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本府109年5月25日府教國字第1093714292號函(諒達)。
二、本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自109年3月20日起暫停校園開放,隨著國內已超過55天無本土性確診案例,暫無社區傳播疑慮,第一階段自109年6月1日起假日開放校園戶外操場供民眾運動。
三、第二階段自109年6月15日起,校園恢復全面正常開放,請各校定期加強校園環境清潔及消毒,並提醒入校運動民眾應留意社交距離,落實個人自主健康管理;各校校園場館開放對外租借,借用單位應依據指揮中心公布「COVID-19疫情期間民眾假期生活防疫指引」規定,擬訂定相關防疫計畫,並由各校審酌評估。
1.因應防疫上班上課期間仍實名登記並量測體溫後入校.
2.需借用場地者請依規申請.
3.學校下班後及假日,請依開放時間自行入校,敬請做好個人防疫及衛生,並愛惜學校公物.
瀏覽數:
分享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