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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人事室] 民國96年5月23日修正公布之民法第982條採登記婚制度之規定,自97年5月23日正式施行

民國96年5月23日修正公布之民法第982條採登記婚制度之規定,自97年5月23日正式施行,惟於施行日前已有效存在之儀式婚,縱未辦理結婚登記,於97年5月23日後仍為有效,請協助宣導,請 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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